4.學生科目學分抵免申請表

一、申請抵免學分的同學請先閱讀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請點選進入)

(一)新生、轉系生、轉學生申請抵免學分:

1.於入學首次註冊日申請,須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及課程說明(均需加蓋學校章戳)。

2.欲抵免之科目其修讀時間至入學時未超過十年(含)者,始得辦理抵免(115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採計範圍:105學年度至114學年度)。若持本校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或申請抵免軍訓課程者不受此限制。

3.因審查單位不同,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請分開填寫,勿填入同一頁。

4.115學年度新生申請抵免學分,須於115年8月28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將申請資料紙本郵寄至嘉義分部進修推廣組。

(二)在校生申請學分抵免:取得新的學習成就後申請(例如英文檢定成績、海外見習成績...等),須提供學習成就相關證明。

二、二技進修部護理系學生申請認列護理學實習I、II學分的同學請先閱讀本校進修部學生認列護理學實習學分施行細則(請點選進入)

(一)申請資格:二技進修部學生取得護士或護理師執照後,於教學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擔任全職臨床護理照護實務工作滿二年(含)以上。年資採計為新生入學當年度8月31日前五年內之全職年資才得以計算(115學年度新生工作年資採計範圍:110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

(二)申請時間:115學年度新生申請【護理學實習I】科目學分抵免與【護理學實習II】就近機構實習的時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留意護理系實習組通知。

『進修部二技學生申請就近機構實習說明』、『進修部二年制護理系學生申請就近醫療機構實習申請相關表格’、『就近機構實習Q&A』

網址:進修部二技學生就近機構實習相關資料

(四)同學須審慎檢視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工作年資證明及職級證明是否符合申請規定,申請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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