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分部學生宿舍電器用品及違禁品檢查作業

一、依據『學生宿舍生活輔導辦法』及『宿舍電器品使用管理細則』辦理。
二、申請電器用品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檢查作業自10月7日至10月13日,由宿舍生活輔導員與班級生活股長或其他幹部共同檢查。
四、若經查獲私自使用或持有未經允許之電器用品者,將予以開立違規單並依校規懲處。
五、如因使用電器危害宿舍公共安全,需負刑事及民事賠償之責外,並依校規懲處。
公告承辦: 嘉義分部學務組 廖芳珠
公告期限: 2024-08-26 ~ 2024-09-07
公告編號: 7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