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分部學生宿舍電器用品及違禁品檢查作業
一、 依據『學生宿舍生活輔導辦法』及『宿舍電器品使用管理細則』辦理。
二、 申請電器用品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 檢查作業自10月5日至10月17日,由宿舍生活輔導員與班級生活股長或其他幹部共同檢查。
四、 若經查獲私自使用或持有未經允許之電器用品者,將予以開立違規單並依校規懲處。
五、 如因使用電器危害宿舍公共安全,需負刑事及民事賠償之責外,並依校規懲處。
相關連結:
宿舍電器用品使用申請
公告承辦:
嘉義分部學務組 廖芳珠
公告期限:
2026-08-26 ~ 2026-09-16
公告編號:
77496
115學年第1學期宿舍電器用品及違禁品檢查作業通知單.pdf
115學年第1學期宿舍電器用品及違禁品檢查作業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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