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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樓旁公務停車位及教學區停車注意事項,請配合!

一、行政大樓(A棟)1樓停車位,係規劃提供公務車或主管因公臨停及領有身障證件人員停放而設車格,若停車時間超過30分鐘,請將妳的愛車或機車停至西側平面或D棟地下室停車場,且勿1車佔用2停車格。
二、教學大樓各區騎樓禁停汽、機車及腳踏車,違停即貼單並轉知相關主管或教官,不服勸告者將予以上鎖處理。
三、施工或長駐廠商若因工作需要停車時間超過30分鐘以上時,請將汽車或機車挪移停至西側平面停車場,相關業管經辦請逕行告知。
四、若本校教職員需停此區車位,請呈報主任核准後,總務組依核准交件,免執行貼單舉發。
五、諸多不便,敬請配合。
公告承辦: 嘉義分部總務組 張瑞安
公告期限: 2024-07-03 ~ 2024-09-30
公告編號: 6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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