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參與課外活動積分認證與獎勵

1.辦理活動的社團,在提交結案後,就可以申請「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積分認證」。
2.社團認證之填寫及申請注意事項:

  • 請務必閱讀「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積分認證與獎勵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依實際情況,選取適當之「認證項目」。
  • 認證原則:「1個活動,1個認證」,同一活動內,不可重複認證。登錄六藝系統前,如有發現重複,將以較高分項目認證,並刪除較低分之重複記錄。無法判斷時,以退件處理。
  • 當姓名與學號不符時,將以「學號」為依據;紙本與電子檔不同時,以「紙本」為依據。
  • 申請社課認證,活動名稱請註明「年月」,ex:114年7月份籃球社課。
  • 「身份」的認證,ex社員、幹部,係開放每學年下學期結束前申請;認證表活動名稱統一填寫「00學年擔任00社幹部或成員,期滿1年」。
  • 社團期初、期末及聯誼活動,不受理認證。
  • 電子檔上傳時,檔名請改成「活動編號_活動名稱」,以利辨識,ex:CY111330_我愛社團我愛嘉。
  • 認證申請表應每學期重新下載乙次,以取得名冊最新版本。 認證人數僅「1」位時,「製作報表」時會出現錯誤訊息,遇這類情況,請洽學務組課外活動。

3.申請積分認證,需繳交紙本上傳電子檔

4.學生在學期間,符合作業要點第四項獎勵下第(二)款規定者,可申請頒發獎狀、獎學金。

瀏覽數: